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错爱,让一个父亲走向犯罪
——东阳一起诈骗案的警示
朱一红

  本报讯 人们常说,父爱是伟大的。可这种父爱一旦偏离了方向,将会使人陷入万劫不复之地。11月11日,为筹集儿子包工程资金而利用假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典当的犯罪嫌疑人陈志其因涉诈骗罪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
  11月11日上午9时许,东阳市南市路某典当有限公司来了几位“客人”,一个年约50多岁的中年男子在一年青人的陪同下到公司办理抵押典当,称要当15万元。按照抵押典当的要求,中年男子拿出了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一整套资料。在验证过程中,房管局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全部证件、资料均系伪造,当即报了警。10时20分许,那位前往验证的中年男子被“请”进吴宁派出所。
  中年男子叫陈志其,现年51岁,是东阳市佐村镇人。面对民警,他承认利用假房产证骗钱。
  今年7月份左右,陈志其的儿子在永康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家里给他5万元人民币,但还差5万多元。为筹钱陈志其绞尽了脑汁。10月份的一天,陈志其无意中从别人口中得知,如果家中有城区房产证的话,就可以典当到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陈志其听后,心中就萌生了做本假房产证去抵押典当几万元钱来支持儿子包工程的歪念头。
  主意定后,陈志其便开始留意起那些做假证的小广告。他在好乐多广场拣到一张做假证的小卡片,按上面的手机号和对方联系。双方以1700元的价格谈妥制作假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等。
  5天后,双方到约定地点交易。假证贩子交给陈志其署名“金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各一份,还有名为“徐敏权”的身份证、驾驶B照各一份。
  假证办妥以后,该如何去操作?陈志其找到了外甥说:“我手中有假的房产证、土地证,想到典当行里当点钱用用,有无这方面门路。”其外甥讲:“我有个朋友某某有门路。”
  11月初,陈志其从某某处得到消息,称已替陈联系到某典当有限公司,11月11日早上,两人去某典当有限公司办理手续,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